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 首页 -> 党建动态 -> 正文

学院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

发布日期:2014-10-10   来源:   点击量:
   为全面准确地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7月4日下午,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,专题学习了《条例》。党委书记王昆欣主持会议,党委委员,纪委委员,各党总支书记、直属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。
   会上,党委副书记陈宝珠作了《条例》学习辅导报告。陈宝珠通过对比新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从修订背景和重要意义、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、主要特点及选用导向等四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新《条例》,并就动议章节的设立、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、考察阶段的新要求等几处内容作了重点分析和阐述。
   院长金炳雄在发言中指出,修订后的《条例》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。细节凸显导向,其中的具体细微之处,清晰体现着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。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全面系统把握《条例》的新变化、新要求,严格严谨严肃地学习和贯彻《条例》,推进学院干部工作向纵深发展。
   王昆欣传达了今年三月浙江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《条例》宣讲报告会的主要精神和省委对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的要求。王昆欣说,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、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吸收了近年来的新实践新成果新经验,是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。
   王昆欣强调,全院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、深刻理解学习贯彻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,领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精神,并将其融入学习和实际工作之中。要高度重视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,进一步加强党委在干部选用上的职责。要坚持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、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,加强道德修养,讲党性、重品行、作表率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要坚持干部标准,严把选人用人观。要加强政治纪律,公正用人,廉政用人。要坚持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要坚持德才兼备,以德为先。在选人用人上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。党委班子要以《条例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,边学边做,使学院今后的干部选拔工作更加科学合理,用好的制度和办法选拔任用好干部。
   党委委员、组织部部长沃斌峰,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审计处处长李小亚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。
(供稿 韩昱)